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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所得税、房贷利息抵扣个税,宁海县税务局权威回答来了!

宁海新闻 2022-0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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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修正案从8月底通过以后,

就备受社会关注。

10月1日起,

正式实施新的扣除标准和税率以来,

不少人依旧没有弄懂。


日前,宁海县税务局

通过“百姓事马上办”

进行了权威的详细解答


01


Q:

个人所得税新的起征点是多少?宁海什么时候正式执行?

A:


县税务局答复:

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。为向百姓提前释放改革红利,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98号)规定,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(含)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,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/月执行,并适用新税率表;对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、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,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/月执行。

宁海从2018年10月1日起已参照该通知执行。


02


Q:

有没有权威的个人所得税测算公式,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工资条自行测算?

A:

县税务局答复:

官方并未提供相应的测算公式,结合个人所得税法,归纳整理公式为:应纳税额=(每月税前收入额-专项扣除-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减除费用)×税率-速算扣除数。


其中:专项扣除: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(简称“三险一金”);

专项附加扣除:是对个税新法所规定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六项附加扣除费用的统称,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具体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暂未公布。

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:是指除上述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减除费用之外,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规定。如税优商业健康险、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。

减除费用和税率:依据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所属月份,税款所属月份为2018年10月以后(含10月)的,适用5000元/月的减除费用及相应税率,2018年10月以前的适用适用3500元/月的减除费用及相应税率。


03


Q:

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以抵扣个税嘛?具体是怎么操作的?

A:

县税务局答复:

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在2018年8月31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中提到,上述两项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,2019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抵扣,但是具体实施细则需要等待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,请耐心等待。


04


Q:

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跟普通老百姓还有哪些息息相关的政策?

A:

县税务局答复:

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:

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。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,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、按年汇总计算、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。

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。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,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,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
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。以现行工薪所得3%-45%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,扩大3%、10%、20%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,25%税率级距相应缩小,30%、35%、45%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。主要考虑是通过适当扩大低档税率级距,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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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供稿:县税务局□ 来源:百姓事马上办□ 编辑:林佳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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